(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关于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2024年12月2日公司九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召集召开。
- 2024年12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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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15:30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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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共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87,073,0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903%。
- 汇总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99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73,106,8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6.2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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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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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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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 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同意572,858,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7%;
- 反对184,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
- 弃权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 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186,475,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3%;
- 反对189,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
- 弃权15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4%。
-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186,567,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4%;
- 反对113,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5%;
- 弃权14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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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意见
-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