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定于2024年12月23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48号公司综合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出具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于2024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了《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和会议审议的议题,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列明了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60名,代表股份220,445,1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8791%。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及其身份由相应的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就通知公告中列明的下述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 1. 《关于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2.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聂东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杨从州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聂文豪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4. 《关于选举童光志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5. 《关于选举杨志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6. 《关于选举Eudes Fabre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关于选举李胜利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俞雄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3. 《关于选举李建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5.01. 《关于选举吴守常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5.02. 《关于选举竺月琼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