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成立与注册:公司系依照《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等规定成立,经哈尔滨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在原哈尔滨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础上分立而成。公司注册名称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1,850.9876亿元。
经营宗旨与范围:公司以“为大众健康提供良心好药,持续提升人民健康水平”为使命,经营范围包括药品生产、食品生产、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等。
股份与股东: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以人民币标明。公司发起人为哈尔滨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为2,518,509,876股,均为普通股。公司股东享有权利,包括获得股利、参与股东大会、查阅公司文件等。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负责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等。
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等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关联方往来与对外担保: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应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分立时财产作相应分割。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章程修改:公司应当在《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或公司情况发生变化时,修改章程。
附则:公司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