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修订稿)(豁免版))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主要内容如下:
- 供应链业务相关问题:
- 非主业相关贸易业务的原因:公司开展非主业相关贸易业务系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收购集团贸易板块并提升业务规模的考虑。中机合作自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并入上市公司体系,在其并入上市公司体系前,主营业务即包含各类非主业相关的贸易业务。
- 供应商和客户的确定方式:公司通过网络检索、客户推荐等方式确定供应商,客户评估和选择过程包括对其信用状况、经营状况等的考察。榴莲、丁腈手套等贸易中,供应商和客户通过网络检索和客户推荐确定,不存在关联关系,业务获取过程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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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款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光伏贸易主要客户均已回款,榴莲贸易和丁腈手套贸易存在部分未回款情况,公司已采取法律手段追讨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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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相关问题:
- 项目必要性:一期项目效益不及预期主要因宝石级金刚石在2016年项目可行性论证时预期单价较高,实际产品单价及毛利率回落但仍实现较好经济效益。同行业扩产项目发生调整主要因采用高温高压法生产培育钻石的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进行主动调整,采用CVD法制备金刚石成为更多企业的选择。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景气度持续较高,下游需求量大。
- 新增产能消化措施:公司通过参加展会、加大营销投入等方式持续加大客户开发力度,从技术提升、工艺提升、质量管控改善等方面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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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测算: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单价、毛利率等关键测试指标参考以前年度的市场价格、毛利率及一期项目效益实现情况,已充分考虑市场供需变化、价格下滑等因素,相关预测谨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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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日相关问题:
- 短线交易认定:以确定国机资本为认购对象的董事会时间为准,其减持行为不构成短线交易。
- 董事会决议日影响:以2022年12月26日为董事会决议日,不涉及募集资金调整,不构成本次发行障碍;以2023年10月19日为董事会决议日,将涉及募集资金调整,但不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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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董事会决议日:从最严格的角度,发行人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日(2023年10月19日)认定为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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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舆情情况:
- 舆情核查:自本次发行申请受理日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等重大舆情或媒体质疑情况。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与媒体报道关注的问题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