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3日下午14时30分 2.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光大楼一层118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573名,代表股份数1,020,129,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679%。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188,492,611股,占85.9681% - 反对1,984,286股,占0.9050% - 弃权28,781,885股,占13.1269%
弃权378,200股,占0.0371%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弃权320,900股,占0.0315%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弃权28,462,148股,占2.7901%
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弃权334,774股,占0.0328%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
弃权28,466,022股,占2.790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李静、刘伟东 3. 结论性意见:认为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