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浙江交科: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3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钱坞路598号公司总部6号楼9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12月 20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经全体独立董事推举,会议由独立董事赵敏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独立董事 4人,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 4人。

一、会议以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充分的审查,认为: 1.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 本次激励计划的拟定、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及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 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 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制订了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确保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 5. 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7. 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实施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会议以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了充分的审查,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公司选取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作为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上述核心财务指标反映了公司的成长能力、盈利能力、收益质量。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外,公司还对个人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公司将根据内部绩效考核制度确定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组织层面和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考核依据,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我们一致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浙江交科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