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 东瑞股份董事会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于2024年12月6日在相关网站和媒体上发布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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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上午10:00在河源市东源县仙塘镇蝴蝶岭工业城01-11地块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以及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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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17人,代表股份157,876,281股,占东瑞股份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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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47人,代表股份1,861,244股,占东瑞股份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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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同意159,507,617股,占99.8561%;反对211,408股,占0.1323%;弃权18,500股,占0.0116%。
-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159,454,241股,占99.8227%;反对270,684股,占0.1695%;弃权12,600股,占0.0078%。
-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158,237,449股,占99.0609%;反对1,475,776股,占0.9239%;弃权24,300股,占0.0152%。
-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159,481,881股,占99.8400%;反对242,744股,占0.1520%;弃权12,900股,占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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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159,483,909股,占99.8412%;反对232,864股,占0.1458%;弃权20,752股,占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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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意见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东瑞股份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