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摘要:
法定代表人:总裁
经营宗旨和范围:
经营范围:电力业务(发电类)、预焙阳极、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文化体育用品、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针纺织品、皮革制品、服装鞋帽、工矿产品、机电产品销售,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等。
股份:
股份转让: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股东和股东会:
股东会职权: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等。
董事会:
董事会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
监事会:
监事会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提议召开股东会等。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审计: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解散和清算:公司因解散事由出现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通知和公告:
通知形式:公司通知可以专人送出、挂号邮件、传真、电报、电子邮件、公告等方式发出。
修改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