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舆情包括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舆情信息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原则,准确把握并引导舆论导向,有效预防和消除各类舆情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而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舆情信息监测、采集的主要部门,负责对公众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工作组。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协调宣传、真诚沟通;积极面对、主动承担;系统运作、化险为夷。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重大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公司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起草、修订和负责解释,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