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55 证券简称:ST路通 公告编号:2024-098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刘青林先生、非独立董事陈新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转,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汤四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晓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一、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余姚华晟云城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云城”)的提名,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汤四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汤四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汤四新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汤四新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汤四新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华晟云城的提名,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王晓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晓芳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非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4日
附件: 1、汤四新先生简历: 汤四新,男,1967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现任广东金融学院智能会计与数字经管产业学院执行院长、智能与国际会计教研室主任,重庆市紫建股份电子有限公司(301121)、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282)独立董事。1990年 7月至 1993年 6月在长沙市实验中学任职教师;1993年 7月至 1997年 5月任湖南湘财三门软件有限责任公司软件工程师;1997年 6月至今先后任广东金融学院讲师、副教授及教授;1997年 6月至 2008年 8月兼任广东湘财索路软件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 10月至 2019年 4月兼任广东湘财索路软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 11月至 2019年 4月兼任广州树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 6月至 2017年 9月兼任广州市联科软件有限公司流程治理与集团管控研究院院长;2014年 2月至 2016年 12月兼任广州市毕培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 11月至 2020年 8月兼任工信恒企(广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 10月至 2021年 10月兼任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创新学院院长、精英学院院长;2020年 8月至今兼任广东云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汤四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2、王晓芳女士简历: 王晓芳,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2007年毕业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现兼任天津金灏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曾任职于渣打环球服务中心部门经理;天津象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风险管理总监;端信供应链(深圳)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兼运营总监。
截至目前,王晓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