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JILIN SINO-MICROELECTRONICS CO., LTD.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目 录 一、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二、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三、议案 1: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议案 2: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附件 1: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大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2月 30日(星期一)9: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2月 30日(星期一)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 99号本公司 403会议室 参加会议人员:截止 2024年 12月 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 列席会议人员: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 8月 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 3号院 1号楼 1层 1-8-379 首席合伙人:申利超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人;(2024年 10月末合伙人数量 24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 13人;(2024年 10月末注册会计师人数 124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人;(2024年 10月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0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10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60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66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0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国府嘉盈已计提职业风险金 409.14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5,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国府嘉盈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 0人次、行政处罚人员 0人次、监督管理措施人员 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人员 2人次和纪律处分人员 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长波,200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5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魏健,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洪峰,2008年首次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9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国府嘉盈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3年年度审计费用为 115万元(财务审计费用 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5万元)。2024年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与国府嘉盈协调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分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年,鉴于众华作为公司审计机构服务年限已超 8年,公司拟变更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众华、国府嘉盈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均已明确知悉本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及修订后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已于 2024年 12月 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 1: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 2024-063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年12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修订后| | ---|---| | 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电力电子产 品、汽车电子产品、自动化仪表、电子元 件、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制造与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 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 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 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 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 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有储 存(氢气、氧气、氮气),无储存(砷烷、 硼烷、磷烷、氯气、硫酸、盐酸、丙酮) 零售、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十四条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 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 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器 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 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 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 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 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 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 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 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 发;电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向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等所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