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
- 公司已于2024年12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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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下午14:00在江西省景德镇市历尧黑猫股份二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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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6,992,6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3472%。
-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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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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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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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的议案》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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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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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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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意见
-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