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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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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兼职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俞汉青院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树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树华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下属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树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独立董事俞汉青院士将继续履职至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方自动卸任。公司董事会对俞汉青院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董事会规范运作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附件:李树华先生简历 李树华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会计学博士,金融与法学博士后。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历任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财务预算管理处处长、综合处处长;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兼首席合规官、首席风险官、首席财务官。现任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厦门)、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清华大学等高校PE实践教授和硕士导师。李树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李树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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