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元医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皓元医药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皓元医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2,235.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11,737,609.8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 12月 4日全部到位,并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高端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 CDMO产业化项目(一期):投资总额 40,545.00万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7,307.00万元。 - 265t/a高端医药中间体产品项目:投资总额 13,026.00万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2,443.00万元。 - 欧创生物新型药物技术研发中心:投资总额 8,280.00万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7,985.00万元。 - 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 24,500.00万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3,438.76万元。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49,75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菏泽皓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借款仅限用于“高端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CDMO产业化项目(一期)”、“265t/a高端医药中间体产品项目”的实施建设。
四、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菏泽皓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1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皓元医药持有其100%的股权。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菏泽皓元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实施项目和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和菏泽皓元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皓元医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皓元医药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