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编 号:临 2024-112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具有独立的产、供、销系统,在充分利用凌钢集团及其他关联方现有资源的同时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能够有效地控制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本,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了确保公司继续获得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原材料、热力及动力,销售产品及商品,资产租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凌钢集团及其子公司签订 2025年各项关联交易协议并预计公司 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 12月 20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与上年度相比,与凌钢集团的关联采购金额大幅增加,主要是凌钢集团新建 220万吨焦化项目将于 2025年陆续投产,公司从凌钢集团采购的焦炭数量大幅增加,以及从凌钢集团采购的废钢等数量增加影响;与其他关联方新增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需要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的。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 12月 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鹏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其余 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对该项关联交易应当回避表决。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凌钢集团 企业名称: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3007017559320 成立时间:1998年 7月 14日 住所: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 3号 法定代表人:张鹏 注册资本:16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燃气经营,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矿物洗选加工,石灰和石膏制造,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选矿,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工程管理服务,石灰和石膏销售,化肥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鞍钢集团持有其 49%的股权,朝阳市国资委持有 41%的股权,辽宁省财政厅持有 10%的股权。辽宁省财政厅将其所持有的凌钢集团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全部委托朝阳市国资委行使。
主要财务指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2,358,947.58万元、负债总额为 1,812,164.28万元、净资产为 546,783.3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6.82%。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 1,994,225.40万元、净利润-50,592.27万元。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止,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2,369,196.77万元、负债总额为 1,966,349.21万元、净资产为 402,847.5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2.99%。2024年 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 1,359,127.38万元,净利润为-133,893.25万元。(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凌钢集团是公司发起人和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 1,054,500,0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6.97%。凌钢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凌钢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该关联人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与本公司存在长期的持续性的关联关系,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支付等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风险较小。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是由凌钢集团以其炼铁、炼钢、轧钢等主体生产部门及供应、销售部门改组后设立的,从成立之日起,就与凌钢集团及其子公司存在着关联交易,今后仍将延续下去。公司与鞍钢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依据各自生产经营需要和市场实际情况按照市场化原则发生的。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价格和关联交易金额的变化情况见本文第二部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的注释说明。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定价原则执行,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具有独立的产、供、销系统,在充分利用凌钢集团及其他关联方现有资源的同时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能够有效地控制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本,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与凌钢集团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