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资本”或“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14点30分在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国投金融大厦5层507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案、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登记办法等进行了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段文务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84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331,505,4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743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3.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及相关董事2023年度绩效考核及绩效奖金兑现的议案》 4.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5.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6.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国投资本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