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4-12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3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已收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建行北京通州分行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2024年12月1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2,331,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57%,最高成交价为12.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7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061,49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与建行北京通州分行签订《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借款人(甲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分行 借款金额及期限: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伍亿元整。借款期限为叁拾陆个月。 借款用途:支付回购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款和费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甲方应落实专款专用,不得将借款用于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