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空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能够有效解决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建筑)的融资需求,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既保障天源建筑日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改善公司资金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及天源建筑的业务发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对相关的关联交易议案实施了回避表决; (三)本次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的利率不超过4.50%,且无需公司及天源建筑提供任何担保措施体现了公允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材张小军谢思敏周清杰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