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空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监督、核查职能,全面查阅核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建筑)向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本次财务资助利率不超过4.50%,无需公司、天源建筑向其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增信措施,能够有效解决天源建筑的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12月13日
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 张-张小军周清杰吕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