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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钢构: 精工钢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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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精工钢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公司名称: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工业”)。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序号 被担保企业 本次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余额(万元,截止 2024年 12月 20日) 1 精工工业 22,000 50,374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所控制企业经营所需,公司拟为其在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度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担保企业 拟被担保企业 债权人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期限 担保内容 备注 1 公司 精工工业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支行 22,000 1年 工程保函等 最高额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等。

上述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担保的办理,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

二、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省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柯西工业园鉴湖路,法定代表人:洪国松,注册资本 12,700万美元,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等。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含间接)其 99.71%的股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总资产 35.53亿元,净资产 12.18亿元。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总资产 41.17亿元,净资产 12.38亿元。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应所控制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年 12月 2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 429,563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共计 19,500万元人民币(关联担保已经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新增担保 15,980万元(本次总担保额度 22,000万元,其中续保 6,02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融资担保金额合计 445,543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52.34%。无逾期担保的情况。(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由于尚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故未计算在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中。)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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