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度付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5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度付息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年 12月 27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4年 12月 30日 可转债付息日:2024年 12月 30日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韦尔转债 3、债券代码:113616 4、发行总额:24.40亿元 5、债券期限:自 2020年 12月 28日至 2026年 12月 27日 6、债券利率:第一年为 0.2%、第二年为 0.4%、第三年为 0.6%、第四年为 1.5%、第五年为 1.8%、第六年为 2.0% 7、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8、转股期限:2021年 7月 5日至 2026年 12月 27日止 9、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 222.83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162.46元/股 10、可转债信用评级:AA+ 11、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12、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本次付息为“韦尔转债”第四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3年 12月 28日至 2024年 12月 27日。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 1.5%(含税),即每张面值 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 1.5元人民币(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付息日 1、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年 12月 27日 2、可转债除息日:2024年 12月 30日 3、可转债付息日:2024年 12月 30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4年 12月 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韦尔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一)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面值 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 1.50元人民币(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 1.20元(税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 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 1.50元人民币(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108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 34号)规定,自 2018年 11月 7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 100元人民币可转债的实际派发金额为 1.50元人民币(含税)。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1、发行人: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上科路 88号东楼 联系电话:021-50805043 联系人:证券部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平安金融中心 B座 25层 电话:010-56800148 传真:010-66024011 保荐代表人:姚崟、董蕾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号 联系电话:4008058058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