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首次授予部分中,有 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有 2人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期归属。本次可归属的 25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