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麒盛科技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12月17日、12月18日、12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及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 公司股票价格于12月17日、12月18日、12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 生产经营情况:经向公司董事会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 重大事项情况: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目前,没有涉及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 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五、上网附件 - 《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