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全资孙公司诸暨上峰混凝土有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拟合计向银行申请8,800万元的融资授信,其中,诸暨混凝土拟通过信用证向银行融资3,000万元,由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安徽上峰杰夏拟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5,800万元,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提议于2025年1月6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的《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