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使用额度由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5,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2,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使用额度由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8,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调整至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近日,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 序号 开户机构 开户名称 账号|序号 开户机构 开户名称 账号|序号 开户机构 开户名称 账号| | ---|---|---| | 1|中国银行合肥蜀山支行营业部|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9779823081| 2 中国银行合肥蜀山支行营业 部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176779810777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