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十一届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2024-068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2月 6日发出,会议于 2024年 12月 18日以现场形式召开。应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完善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核定规则并兑现 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 7票,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建华为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建华为公司高级副总裁。李建华先生简历如下:李建华先生,1970年 11月出生,毕业于华东工业大学机械工程系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在职获得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管理经济学专业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历任东方汽轮机厂(后更名为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厂办副科长、对外贸易处副处长、营销处副处长、国际合作处处长;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燃机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部长、北京营销中心总经理;东方电气集团国际合作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23年 9月至今任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4年 11月起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 7票,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东方设计增资扩股及转增注册资本请示的议案。为打造电站服务产业平台,董事会同意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东方电气自动控制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向东方设计增资 3,000万元、4,5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1,500万元、1,000万元,合计增资 20,000万元。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 3票,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俞培根、张彦军、宋致远、孙国君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风电业务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 7票,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管理规定》的议案。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 7票,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委任联席公司秘书、香港授权代表以及确定香港主要营业地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变更香港主要营业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248号大新金融中心 40楼,变更公司香港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为曾颖雯女士。委任冯勇为香港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的授权人士并授权其处理所有关于本公司电子呈交系统的事宜。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 7票,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