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7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2月 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庐山南大道铜锣湾写字楼 36楼第二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2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83,990,63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9.739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世平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人,出席 8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人,出席 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情况;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1.01 选举龚凡英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82,307,620 99.5617 是 1.02 选举魏伟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82,272,110 99.5524 是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选举龚凡英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16,839 38.7647 ---- 1.02 选举魏伟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81,329 35.4624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第 1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光文、万珂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