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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裕科技: 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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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871694 证券简称:中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5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三)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3日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及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对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 (四)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五)2023年11月10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3年11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4年12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登记日为2023年12月4日,第一个限售期于2024年12月4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0,825,898.73元,较2022年的88,574,781.11元增长36.41%,满足目标A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系数100%。 4.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除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持股份由公司回购注销外,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70人考核结果均为良好及以上,达到100%的解除限售要求。

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于2024年12月4日届满,7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拟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70名激励对象共计682,64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基本情况 1. 授予日:2023年11月13日 2. 登记日:2023年12月4日 3. 授予价格(调整后):6.56元/股 4. 解除限售数量:682,640股 5. 解除限售人数:70人

四、相关审核意见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阅,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激励计划》所列示的负面情形,公司及激励对象均达到考核要求,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核查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82,6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67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且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已届满,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后续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解除限售股票的手续。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四)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记录 (三)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议会议决议 (四)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核查意见 (五)《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六)《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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