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胜浦平胜路67号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光电子及微电子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高新技术成果的培育和产业化,实业投资,国内贸易,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股份
股份转让: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发起人持有的股份在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股东和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
董事会
董事会职权: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
监事会
监事会职权: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审计: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
通知和公告
公告媒体: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修改章程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