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国城矿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和承担债务的方式购买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内蒙古国城实业有限公司不低于6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国城实业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进行了审慎分析,具体如下: 1、截至本说明出具日,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2、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国城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吴城。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股份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国城矿业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