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华安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4-070
转债代码:110067 证券简称:华安转债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二分之一以上本期未偿还债券张数总额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 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年 12月 11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华安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召开“华安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召开时间:2025年 1月 9日 15:00 3. 召开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 1018号华安证券 18楼会议室 4. 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会议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 债券登记日:2025年 1月 2日 6.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1月 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3)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华安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 1月 8日下午 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二)登记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 1018号华安证券 21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 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四、会议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会议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华安转债”(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或通讯方式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 2025年 1月 9日下午 15时前将表决票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或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包括现场、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将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一)请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携带参会登记资料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办理出席登记。 (二)本次现场会议预期会期半天,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 1018号华安证券 21楼 邮政编码:230601 联系电话:0551-65161539 邮箱:bgs@hazq.com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