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为规范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进行修订。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修订。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对《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筹资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规范公司筹资行为,保证筹资活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降低筹资成本,防范筹资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筹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