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招商南油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75 证券简称:招商南油 公告编号:2024-040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2月 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 324号油运大厦 16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57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781,208,96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7.094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新建 4艘 6.5万吨级 PANAMAX油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A股:同意 1,753,233,119 (98.4293%),反对 26,113,244 (1.4660%),弃权 1,862,600 (0.1047%)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任登政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A股:同意 1,752,243,769 (98.3738%),反对 23,729,338 (1.3322%),弃权 5,235,856 (0.294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2:关于选举任登政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372,104,986 (92.7780%),反对 23,729,338 (5.9165%),弃权 5,235,856 (1.3055%)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海复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建新先生、赵一帆先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