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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股份: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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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28人,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14,40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631%。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 12月 19日。 3.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月 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及《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328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 2,814,405股限制性股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 8月 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2年 9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此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适格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考核体系科学性和合理性等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2年 9月 30日,公司取得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鄂国资考分〔2022〕68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其上报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2年 10月 8日至 2022年 10月 17日,公司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 10月 20日,公司披露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2年 10月 27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6.2022年 11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2年 12月 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至此,公司完成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不含暂缓授予部分),向 333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了 868.3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36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年 12月 9日上市。 8.2022年 12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3年 1月 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暂缓授予登记完成公告》。至此,公司完成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暂缓授予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4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了 5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36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年 1月 6日上市。 10.2023年 4月 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3年 4月 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暂缓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暂缓授予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3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了 29.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36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年 4月 26日上市。 12.2024年 12月 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元/股)授予数量(万股)授予人数(人) 备注 2022年 11月 23日 5.3 868.35 333 首次授予 2022年 12月 28日 5.3 53 4 第一批暂缓授予 2023年 4月 17日 5.3 29.5 3 第二批暂缓授予

(三)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为 2022年 12月 9日,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4年 12月 8日届满。根据《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3%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3%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4%

(二)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三)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1.以 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且上述指标不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 2.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不低于 17%且不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 3.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1、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为 18.89%且不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 11.10%; 2、2022年公司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为 28.58%不低于 17%,且不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 13.67%; 3、2022年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9.78%,不超过 70%。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考核评价结果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0 首次授予的 333名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其余 328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 33%。

注:在计算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时,剔除了雪峰科技(603227.SH)、雅化集团(002497.SZ)、云图控股(002539.SZ)、沧州大化(600230.SH)四家同行业公司,主要原因是上述四家公司存在主营业务结构出现较大变化或因非生产性因素导致业绩变动幅度较大或不具可比性等情形,使企业间对标的考核意义减弱,不再适合作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为保证对标业绩的合理性,公司董事会批准对本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进行调整,将上述 4家企业剔除出对标企业名单。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公告》。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等相关手续。

三、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 12月 19日。 2.公司本次共计 328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14,405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5631%。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卢卫东 董事、副总经理 14 4.6200 33% 韩学军 副总经理 10 3.3000 33% 李家兵 副总经理 14 4.6200 33% 滕鸿 原副总经理 14 4.6200 33% 孙洁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4 4.6200 3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5人) 66 21.7800 33%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技术人员、管理骨干(323人) 786.85 259.6605 33% 合计(328人) 852.85 281.4405 33%

注: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333人,其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其已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经调整的价格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因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并予以解除限售,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经调整的价格回购注销,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另有 20名激励对象因退休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不再返聘,解除限售比例按激励对象在对应业绩年份的任职时限确定,剩余部分由公司按照经调整的价格回购注销,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前述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目前尚未办理完成。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28人。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2,667,133 12.5386 -2,319,405 60,347,728 12.0745 其中:高管锁定股 37,832,963 7.5697 +495,000 38,327,963 7.6687 股权激励限售股 9,508,500 1.9025 -2,814,405 6,694,095 1.3394 首发后限售股 15,325,670 3.0664 15,325,670 3.0664 无限售条件流通 437,128,533 87.4614 +2,319,405 439,447,938 87.9255 总股本 499,795,666 100.00 - 499,795,666 100.00

注:激励对象买卖股份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股本结构实际最终变动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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