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88 证券简称:惠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HONGBO YAO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2月 16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2月 16日 5、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珠海市联港工业区大林山片区东成路南 1号珠海惠威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4年 11月 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对象: (1)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97,620,4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5.2492%。 (2)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97,278,8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5.0209%。 (3)网络投票的相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1,6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283%。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7,556,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8%;反对 4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9%;弃权 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8,0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3828%;反对 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556%;弃权 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1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韩若晗、张义松 3、结论性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