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乌镇佳域基金投资期限延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乌镇佳域基金投资期延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概述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成立乌镇佳域数字经济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出资不超过2亿元与合作方共同发起成立规模不超过5亿元的乌镇佳域数字经济产业基金。
- 2020年7月27日,桐乡市乌镇佳域数字经济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乌镇佳域基金”)完成工商注册,规模为5亿元,其中深圳市康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简称“康佳投资控股”)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亿元,云享乌镇(桐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云享乌镇”)与桐乡市金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金信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各认缴出资1亿元,深圳华侨城文化产业股权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华侨城文化母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9,500万元,桐乡市乌镇昆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乌镇昆域”)作为普通合伙人(同时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500万元,委托深圳市融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简称“融创投资”)担任管理人。2020年9月28日,乌镇佳域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具备投资条件。乌镇佳域基金存续期限为7年,其中前4年为投资期,后3年为退出期。乌镇佳域基金全体合伙人已按比例全额实缴出资5亿元。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乌镇佳域基金累计支付投资款2.74亿元,支付管理费、中介服务费等各项费用0.36亿元,剩余货币资金1.9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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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公司产业发展,保障乌镇佳域基金全体合伙人的利益,乌镇佳域基金拟延长投资期,具体为在经营期限不变且管理费总额不增加的前提下,将投资期由4年变更为5年,退出期由3年变更为2年。在延长的投资期内,乌镇佳域基金将按照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投资要求筛选优质的投资标的,投资金额不超过1.9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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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 有限合伙人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深圳华侨城文化产业股权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云享乌镇(桐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桐乡市金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桐乡市乌镇昆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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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深圳市融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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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基本情况
- 基金名称:桐乡市乌镇佳域数字经济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基金规模:5亿元。
-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时间:2020年7月27日完成工商注册,2020年9月28日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 出资人及方式:康佳投资控股、云享乌镇、金信投资、华侨城文化母基金、乌镇昆域。
- 出资及投资进度:乌镇佳域基金全体合伙人已按比例全额实缴出资5亿元。截至2024年11月30日,乌镇佳域基金累计支付投资款2.74亿元,支付管理费、中介服务费等各项费用0.36亿元,剩余货币资金1.98亿元。
- 存续期限:存续期限为7年,现行合伙协议约定前4年为投资期,后3年为退出期,拟变更为前5年为投资期,后2年为退出期。
- 退出机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借壳上市、并购、股权转让、回购、项目清算及其他方式。
- 会计核算方式: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并以乌镇佳域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按照项目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 投资方向:5G通信、物联网、智慧城市、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家居、高端智能制造、医疗健康、文化产业、时尚等产业。
- 投资要求:乌镇佳域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80%将投资于5G通信、物联网、智慧城市、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家居、高端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他的20%将投资医疗健康、文化产业、时尚等产业。同时,各方约定,将不低于乌镇佳域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70%(即3.5亿元)投向与公司产业发展相关的项目;乌镇佳域基金不投向高污染、高能耗、落后产能等国家、浙江省和桐乡市禁止、限制发展行业。
- 管理和决策机制:基金管理人:融创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乌镇昆域;决策机制:乌镇佳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其中康佳投资控股指派2名委员,融创投资及乌镇昆域联合指派3名委员,华侨城文化母基金指派1名委员,云享乌镇指派1名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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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机制:乌镇佳域基金取得的可分配现金整体采取“先回本后分利”的原则,投资回收资金先按照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所有合伙人累计分配所得现金等于其全部实缴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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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镇佳域基金延长投资期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 受到外部环境影响,2023年和2024年乌镇佳域基金管理人在综合考虑资产安全及经济效益等因素后,放缓了投资节奏。截至2024年11月30日,乌镇佳域基金剩余货币资金1.98亿元,且未能达到总认缴出资额的70%投向与公司产业发展相关项目的约定。随着市场逐步回暖,为支持公司产业发展,保障乌镇佳域基金全体合伙人的利益,乌镇佳域基金拟延长投资期,具体为在经营期限不变且管理费总额不增加的前提下,投资期由4年变更为5年,退出期由3年变更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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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乌镇佳域基金延长投资期可支持公司产业发展,符合乌镇佳域基金实际运营情况,有利于以更优条件选择优质投资标的,实现各合伙人的利益最大化,并且公司不需要投入新的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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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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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公司的关联方华侨城文化母基金参与成立乌镇佳域基金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成立乌镇佳域基金,未在乌镇佳域基金中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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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华侨城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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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1月末,公司向华侨城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拆入资金20.11亿元。2024年年初至11月末,公司向华侨城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拆入资金产生的利息为6,455.86万元,与华侨城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其他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13,157.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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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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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局于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乌镇佳域基金投资期延长的议案》。公司共有7名董事,实到董事7名。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关联董事黄新征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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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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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乌镇佳域基金投资期延长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乌镇佳域基金投资期延长事项进行了阅读,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局秘书进行了询问,并就该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性作了认真审核,我们依据各自认为已经获得的足够的信息及我们的专业知识,对该关联交易作出独立判断,认为该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可支持公司产业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以更优条件选择优质投资标的,符合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乌镇佳域基金投资期延长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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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风险提示
- 本次乌镇佳域基金投资期延长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最终是否延长乌镇佳域基金的投资期限受乌镇佳域基金各合伙人表决意见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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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进度及收益未达预期或基金亏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乌镇佳域基金的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的进展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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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