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刘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乌镇佳域基金投资期延长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可支持公司产业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以更优条件选择优质投资标的,符合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乌镇佳域基金投资期延长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该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