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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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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4-071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2.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14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5,379,4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540%。 3.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及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2.35万股,并于2023年1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 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完成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工作,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股本总额由75,693,835股变更为98,401,985股。 - 2024年6月1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148,7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1674%。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 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完成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工作,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股本总额由75,693,835股变更为98,401,985股。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函》做出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 直接持股的董事、股东李学靖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在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 前述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股东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股东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股东深圳市创东方富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东方富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西博叁号新技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同创伟业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在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股东深圳保腾顺络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在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与本企业取得公司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孰长期限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股东中移创新产业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在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与本企业取得公司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20年11月9日)起36个月内的孰长期限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股东陈旭明、高国亮、李璐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在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华泰安培龙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 1. 资管计划获得本次配售的证券的50%的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剩余50%的证券的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5,379,4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540%。 3.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14户。 4.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限售股东类型 | 股东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量(股) | |------|--------------|----------|-------------------------|---------------------------| | 1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 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 | 9,511,775 | 9,511,775 | | 2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6,010,790 | 6,010,790 | | 3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 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同创伟业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2,268,158 | 2,268,158 | | 4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 李学靖 | 4,854,678 | 4,854,678 | | 5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 中移创新产业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59,330 | 1,959,330 | | 6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 吉安市西博聚鑫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88,591 | 1,988,591 | | 7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 深圳市创东方富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3,300 | 2,003,300 | | 8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 李璐 | 1,783,470 | 1,783,470 | | 9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 陈旭明 | 1,586,023 | 1,586,023 | | 1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 深圳保腾顺络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718,422 | 718,422 | | 11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 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718,422 | 718,422 | | 12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 高国亮 | 594,490 | 594,490 | | 13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 深圳市创东方富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1,970 | 151,970 | | 14 |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 华泰安培龙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460,055 | 1,230,027 | | 合计 | - | - | 36,609,474 | 35,379,446 |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股) | 本次变动后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6,261,490 | -35,379,446 | 40,882,044 | |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 73,801,435 | -34,149,419 | 39,652,016 | | 首发后限售股 | 2,460,055 | -1,230,027 | 1,230,028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140,495 | +35,379,446 | 57,519,941 | | 三、总股本 | 98,401,985 | - | 98,401,985 |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 -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 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七、备查文件 1. 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2.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3.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4.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函》 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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