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安理(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安理(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 本次作废的批准与授权
- 2020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 2020年11月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2020年11月13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0年11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1年11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2年11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3年11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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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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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作废的具体情况
-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0年11月13日,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已届满,1名激励对象放弃该次归属,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2.3520万股予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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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2.352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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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意见
-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作废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