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钼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试行)》。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公司质量管理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成立质量管理中心;同意撤销质量计量监测中心和公司各单位检测化验机构,其原有业务和人员划归质量管理中心。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关于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六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为提高公司作为普通债权人的清偿率,同意《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六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