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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峰汽车: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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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4-069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潘龙泉控制的Panmercy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德润控股”)。按照截至2024年12月11日公司总股本测算,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规定。若考虑可转债转股等因素导致在本次发行前潘龙泉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0%,则将根据本次发行的情况相应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义务。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5,575,447股(含本数),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德润控股拟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额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11日,公司总股本数量为270,936,255股,其中,泉峰精密技術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精密”)直接持有公司7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57%,为公司控股股东;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中国投资”)直接持有公司64,671,0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87%。潘龙泉先生通过泉峰精密和泉峰中国投资间接控制公司136,671,0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44%,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德润控股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数量为25,575,447股(含本数),以截至2024年12月1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础(不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前可转债转股等因素)计算,本次发行后,德润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8.63%,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泉峰精密、泉峰中国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泉峰精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4.28%,泉峰中国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1.8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泉峰精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潘龙泉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泉峰精密、泉峰中国投资、德润控股均为潘龙泉控制的企业,互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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