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明地产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10: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超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将执行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