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 1. 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 2021年10月23日至2021年11月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3. 2021年11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4. 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6. 2022年12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7. 2023年1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 8. 2024年12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调整的相关情况 1. 调整事由:公司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公司已于2024年7月12日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配。 2. 调整方案及结果: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8.42-3/10=8.12元/股。
三、首次授予部分归属及预留授予部分归属的相关情况 1. 归属期: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自2024年12月9日起,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自2024年10月27日起。 2. 归属条件成就情况: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符合任职期限要求,公司业绩满足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符合归属条件。 3. 归属情况: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数量790,560股,归属人数63人,授予价格8.12元/股。 -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159,000股,归属人数2人,授予价格8.12元/股。
四、本次作废的相关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本期可归属比例为60%,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本期可归属比例为0;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本期可归属比例为60%。上述人员对应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5.064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