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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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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4-109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0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6.374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6%。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4年 12月 16日。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了解除限售事宜。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2022年8月1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3、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25日,公司通过内网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监事会未收到异议。 4、2022年8月3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5、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6、2022年11月9日,公司披露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3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8、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23日,公司通过OA系统公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监事会未收到异议。 9、2023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0、2023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11、2023年12月1日,公司披露了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2、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13、2024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4、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15、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16、2024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7、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18、2024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了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9、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 (一)限售届满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30%。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年 11月 15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于 2024年 11月 14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3%。公司 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736,571,736.98元,净利润增长率为 26.58%,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113人,其中 90名激励对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16名激励对象 2023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 0%;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1、2022年 10月 2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2、2023年 5月 8日,公司实施了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3、2023年 11月 1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4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 2名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的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7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4、2024年 5月 30日,公司对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 5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5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5、2024年 11月 25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 16名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激励对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 1名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8.5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4年 12月 16日。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90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6.37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06%。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 变动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3,166,060.00 0.18 -1,063,740.00 2,102,320.00 0.1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51,096,488.00 99.82 +1,063,740.00 1,752,160,228.00 99.88 三、总股本 1,754,262,548.00 100.00 - 1,754,262,548.00 100.0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5、《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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