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杉锂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4-089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数由518,650,649股减少至515,380,649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18,650,649元减少至515,380,649元。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5,380,649.00元。 -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15,380,649.00股,均为普通股。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卢妙丽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平潭永荣致胜投资有限公司推荐,提名杨希龙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杨峰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林宏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五、《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议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地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