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704名,代表股份157.822.489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5.7989%。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售后回租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之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