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楚江转债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楚江转债”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楚江新材不提前赎回“楚江转债”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一、“楚江转债”的基本情况 1. 可转债发行情况: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公开发行了1,8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30亿元,期限六年。 2. 可转债上市情况: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6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楚江转债”,债券代码“128109”。 3. 可转债转股期限:转股期自2020年12月10日起至2026年6月3日止。 4.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初始转股价格为8.73元/股,经多次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为6.10元/股。
二、“楚江转债”有条件赎回情况 1. 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赎回。 2. 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自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11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楚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不提前赎回“楚江转债”的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楚江转债”的议案》。基于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楚江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内(即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3月11日),若“楚江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楚江转债”的情况 1. 经核查,在本次“楚江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楚江转债”的情形。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楚江转债”的计划。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楚江新材本次不提前赎回“楚江转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综上,保荐机构对楚江新材本次不提前赎回“楚江转债”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