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临 2024—063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中标结果暨聘任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最终中标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标结果暨聘任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12.00万元(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4-065号《关于中标结果暨聘任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9日,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4-066号《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