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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臣实业: 关于2025年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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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2025年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4-060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提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2、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保本收益凭证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3、交易场所:公司拟通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4、交易额度:根据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67%。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在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操作,但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近年来公司不断拓展海外市场,进出口业务不断扩大,预计将持续面临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提升公司及子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该额度可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仅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为美元)。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保本收益凭证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四)交易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匹配实际业务需求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本次拟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审批日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合法的自有、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提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但由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特性,业务开展过程中依然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如下: 1、市场风险 受国内外经济政策和形势、汇率和利率以及证券市场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交易标的市场价格产生较大波动时,公司的资金安全及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 2、流动性风险 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 公司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对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已经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已制定《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就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已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风险管控机制和监督机制,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2、公司加强对外汇汇率和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持续跟踪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敞口,适时调整操作策略,规避汇率波动或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3、公司投资发展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实践操作中责任落实到人,进行分级管理。 4、公司参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已充分理解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执行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及时关注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审慎审查与交易对手签订的合约条款,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6、公司审计部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列报和披露。

五、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提升公司及子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提升公司及子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已就拟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出具了可行性分析报告,业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已制定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本次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 2025年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市场风险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5年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八、备查文件 1、《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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