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2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月 9日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并于 2024年 12月 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并已完成相关资产清算、收益分配等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16年 11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6年 12月 28日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配套融资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关于核准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武汉汇森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56号)核准,公司向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 7,682,174股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58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于 2017年 6月 30日上市。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个月,自新增股份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其中前 36个月为锁定期,后 12个月为解锁期。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设立高盟新材共享财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 3、公司于 2021年 3月 24日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于 2021年 3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24个月,即延期至 2023年 6月 29日止,除上述内容外,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4、公司于 2023年 3月 24日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于 2023年 3月 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24个月,即延期至 2025年 6月 29日止,除上述内容外,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5、公司于 2024年 12月 9日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于 2024年 12月 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同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 6、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内,公司实施了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权益分派,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累计获得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9,976,583.74元,于 2020年 7月实施的 2019年度权益分派获得资本公积转增股 3,011,864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并已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完成相关资产清算、收益分配等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及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 2、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1日